親愛的顧客,歡迎您蒞臨元泰大飯店
為讓您安全能愉悅的愉本飯店住宿,並保障您的隱私權不受非法侵犯
請您務必花幾分鐘的時間將本飯店住宿詳閱,如此您必能順心愉快且安全的住宿,感謝您的蒞臨惠顧。
一、客房須知
1.客房僅限入住房型人數,請勿攜帶寵物進入。
2.如違反飯店規定及影響飯店住宿品質或危害公共安全者,將請住客辦理退房。
3.依澎湖旅遊局規定,為保障住客權益,住客請依房型先於櫃檯辦理入住者住房登記,並於並於當日晚間11點前傳真旅客名單至該區主管派出所。
4.本飯店凌晨12時後謝絕訪客,以維持住客住宿品質。
5.每間客房依房型附贈早餐份數,如需加購早餐請洽櫃檯人員。
6.本飯店無提供加床、床圍服務。
7.本飯店有提供嬰兒床租借100元/次(數量有限,須提前預約)
8. 4-9月早餐營業時間為6:20-09:00 ;10-3月早餐營業時間為07:00-09:00 (最後供餐時間為08:30、最後進場時間為08:45)
二、公共安全須知
1.請確認您所住客房位置與緊急安全逃生口之位置與方向並熟稔相關位置便於緊急事故發生時可從容脫險。
2.本飯店依法全館禁止吸煙及不提供煙灰缸。
3.請勿於照明燈具上或燈罩上晾烘衣物。
4.請勿於客房內聚賭、深夜喧嘩、吸食鴉片、嗎啡或其他代用品。
5.請勿攜帶槍械、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投宿。
6.睡眠前請確定房門已上鎖(如有內鏈亦請卡上)。
7.於飯店內公共區域活動時請衣著整齊並勿大聲喧嘩。
8.貴重物品請交由櫃檯保管,請勿放置於客房之內,未依規定遺失物品者本飯店不予負責。
三、遇警察臨檢時應注意事項
1.依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四七號判例及法務部八十三年八月二日法八十三檢字第一六五三一號函釋均已認定
「住宿旅館之房間,各有其監督權,如已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即係供旅客起居之場所,即不失為住宅性質…」
依上判例及解釋函可認定管房間如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後即非公共場所,警察絕不可隨意進入臨檢。
2.如貴賓已規定據實全部登記身份資料於櫃檯,警察若敲門欲臨檢時,請務必先請其出示身份證明詳加紀錄後(著便服臨檢時)
再請其出示搜索票方請其進入,否則可拒絕其進入臨檢,如仍強行進入可依法告訴。
註:對著制服警察若拒絕說明單位姓名可紀錄其臂章號碼以便查明身份。